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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了怎么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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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了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的,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递交诉状,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以及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据,经审理查明,一方确已失踪的,人民应当准予离婚。

配偶失踪宣告死亡可以结婚。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 婚姻登记机关 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婚姻持续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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