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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范文(5篇)

来源:倪彼情感

合作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_x005f_x001f_友好协_x001f_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全程设计、策划、销售、招商运营、项目经营管理_______________地块(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招商及经营管理的项目及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策划、招商及商业运营管理的物业为:_______________,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共识

  (1)甲方委托乙方向土地使用权方__________提供该项目全套的竞标、设计方案。

  (2)甲方与__________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前期策划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3)甲方与_______________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即成为该项目唯一的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或中止乙方在该项目中的以上代理权。

  (4)乙方对该项目的策划、设计、招标、销售代理、招商和商场管理有绝对的主体权利。若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需要对委托的事项进行修改的,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3.1甲方权利:

  (1)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各相关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和乙方进行磋商,确定其方案得到法定机关的批准后实施;

  (2)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3)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每阶段的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及时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4)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5)在所有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确定后,所有客户缴纳的定金由甲方负责该项目点的财务主管收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3.2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本项目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以进行商业使用和其他的功能使用;甲方应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证明;

  (2)承担该项目各种广告宣传费用和乙方实施该项目的相应办公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办公设备;

  (3)甲方应书面授权指派专业人员作为联系人与乙方协调该项目工作。

  (4)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承担乙方招商过程中相关公关、物料、宣传品及各类设计费用;

  (6)不干涉乙方的日常业务及人事管理工作,只对乙方周期性的工作指标进行考评;

  (7)负责该项目对外一切机关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8)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工作相关机构(如:广告公司、设计院、施工方等)的工作。

  3.3乙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乙方可以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甲方报告方案或提出相关建议,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对该建议或报告的同意;

  (3)乙方辅助开发商达成项目合作之后,乙方即成为唯一代理此项目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方;

  (4)甲方承诺获取项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撤销和中止乙方的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运营代理的代理公司;

  (5)乙方承诺,策划机构、设计机构、招商代理、销售代理、商业代理、策划费和设计费用低于同行业收费百分之十。

  3.4乙方义务:

  (1)按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2)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项目关系人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_x001f_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_x001f_济指标。

  第四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4.1服务费用

  (1)销售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销售代理费用为甲方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总额的%(百分之_____)

  (2)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人民币万_____万/个收取。(人民币元整每個)

  (3)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次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按照三个月租金每个收取。

  (4)规划设计费用的收取标准;

  规划设计费按照批准的人民币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每平方米)

  (5)商场经营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商场经营管理费按照_____元/㎡一个收取。(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每个)

  4.2支付方式

  (1)乙方与甲方签订此协议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为前期费用;

  (2)销售代理费和招商代理费的支付在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度的款额。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支付服务费,甲方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达成共识;

  (3)销售代理费的支付公式为:上一月度销售面积乘以百分之二点五为销售代理费;(上一月度销售面积×每平米售价×_____%=销售代理费)

  (4)招商代理费单价为主力店支付人民币_____万每个,(人民币壹佰萬元整每个)在甲方与主力店商家签订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主力店代理费用;

  (5)普通商铺的支付公式为:招商面积×每月每平米租金×3个月=招商费用;

  (6)商业运营费为甲方收到每个商户租金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在代理期间因甲方延误支付代理费用或因甲方责任施工延期形成甲方违约,以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撤出代理工作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必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2)甲方违约赔付标准:如甲方违约,将赔付乙方全额代理费用。

  (3)乙方违约赔付标准:如乙方违约,将退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费用。

  (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支付日期不得超过约定日期的5个工作日内,逾期则每日按应付款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甲方支付时间延期超过60天,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在乙方依法解除合同10日内,甲方应赔付代理费用,并向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5)若甲方无故违反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的约定,在本合同期内委托任何第三家销售代理公司,甲方需支付乙方一切损失,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6)乙方人员未通过书面同意或超越代理权限,对外所做的一切承诺或签认的法律文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产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 合同延续或终止

  (1)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双方完全履行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由双方共同协商选择顺延或终止。

  第七条 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风险提示: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_______咖啡餐饮部,除现有的茶水,咖啡,_______等项目外的所有餐饮。

  第二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餐饮销售相关事宜。

  2、甲方提供现有的_______咖啡经营场所兼店铺日常管理为投资,乙方以餐品开发制作为投资,双方平等享有厨房及配套餐品经营盈利。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合伙关系终止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负责人。店铺销售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乙方负责确定餐品的开发、定位、销售。

  (2)对外以店铺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3)负责店铺的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店铺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4)负责店铺员工之考勤,管理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5)负责厨房设备的投资,更换。

  (6)负责策划店铺的餐品及配套定位、策划、销售。

  2、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餐品之开发管理,将其多年餐厅厨房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负责餐厅厨房人员之管理、培训,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第五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销售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减去除餐品以外的盈余。

  2、债务承担:合伙餐厅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甲乙双方应对合伙债务平等分担亏损。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

  第三方平台到期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七条:保密条款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本着有利于店铺餐饮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投资建设苗木基地,共同成立和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苗木基地(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6.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乙方在执行事务中,所产生的费用________(含________元)元以下的,可自行根据业务情况支配,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须书面报甲方同意方可执行,________元以上的须经全体股东审批同意。

  8、乙方受全体出资人委托,负责户县蒋村镇韩村苗木基地日常事务管理与经营,设定长远规划、实施,经全体出资人协商同意,以每月________元给予乙方薪酬和每月享有________天休假,但乙方必须保证每周一至周五到岗(苗木基地)。

  9.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以下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责任,自然灾害、政治、市场因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书范文

  第一章

  (一)总则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和四方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一)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 公司名称为: ,成立于 年 月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 公司住所为:;

  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④ 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 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 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

  丁方:,身份证:,住址: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rmb);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股比例:%;

  乙方:;持股比例:%;

  丙方:;持股比例:%;

  丁方:;持股比例:%;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 《公司法》第57条、第5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 ,专利号: ,专利发明人:万金林。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 独家生产(含 )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 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 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 %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 %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 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 )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 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 %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 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 年。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后 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 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 年 月 日签订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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