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试用期保密协议的有效性和保密协议中保密期限的约定问题。《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规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事项,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保密协议无需支付保密费用,因此有效。如果雇主未支付竞业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竞业协议。同时,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应覆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建议约定2年或3年的保密期限。
法律分析
试用期的保密协议是有效的,但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保密协议,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是合法的。
一、试用期保密协议有效吗
试用期保密协议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虽然是属于试用期,但是协议属于双方自由意愿的表达,并且双方已经在协议以上签字,所以需受该协议的约束。
二、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合法吗
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合法,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不支付竞业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结语
试用期保密协议有效,但需遵守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是合法的,但竞业条款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应该明确,不能给员工造成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密码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