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车辆管理服务规范
1、保安工作职责
1.1保安部具体负责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
1.2车辆管理员负责广场停车场上车辆的停放。
2、车辆停放制度2.1广场、停车场
2.1.1 广场、停车场为机动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2.1.2 凡进入广场、停车场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1.3 遵守禁令标志,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2.1.4 驾驶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但对车辆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2. 2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
2.2.1 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2.2.2 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顺序停放。
2.2.3 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2.2.4 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安车管服务标准3.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3. 2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
3. 3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保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