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根据解除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时,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等。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包括劳动者患病或受伤后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等。
法律分析
一、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多少?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责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责任,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此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除非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