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只需要如实提供自己所见到和听到的事实,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未成年人作证时需要监护人在场。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3、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4、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一、民事诉讼中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需要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官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二、开庭证人不能到场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证人如不能出庭作证,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