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债务婚后妻子不一定要承担。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除非债务人有证据证明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个人债务,应当以直接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妻子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