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绿本可以补办。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材料就可以补办,如车主身份证、行车证、机动车的等,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行驶证补办需要以下材料: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4、车辆相片2张;5、单位车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3种观点: 一、车的绿本丢了怎么办1、车的绿本丢了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车辆绿本即指的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当事人向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后,车辆管理所会在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二、补办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